《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两江新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6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6年2月27日区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3月12日印发。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3〕74号)的要求,全市各区县于2023年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分别形成“法定+赋权+委托”的镇街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原渝北区、原江北区、原两江新区以及北碚区划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均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现因行政区划调整,需对新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优化统一。我区对照《重庆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区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5年)》进行梳理调整,形成本《通知》。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3〕7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赋予乡镇(街道)
部分区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5〕28 号)
三、主要内容
《重庆市两江新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6年)》包含法定、赋权、委托三类行政执法事项,共计113项。其中,法定行政执法事项27项,赋权行政执法事项85项,委托行政执法事项1项。
四、政策问答
(一)《重庆市两江新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6年)》中赋权行政执法事项包含哪些领域?各多少项?
答:赋权行政执法事项共计85项,含城市管理领域48项,消防救援领域13项,生态环境领域7项,林业领域5项,水利领域2项,农业农村领域2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2项,卫生健康领域2项,文化旅游领域、规划与自然资源领域、应急管理领域以及民政领域各1项。
(二)镇街赋权类型有何调整变化?
答:根据是否涉农涉林,将镇街分为两种类型。类型一为非涉农、涉林镇街(77项):包含人和街道办事处、大石坝街道办事处、大竹林街道办事处、五里店街道办事处、天宫殿街道办事处、龙山街道办事处、龙塔街道办事处、龙溪街道办事处、礼嘉街道办事处、江北城街道办事处、观音桥街道办事处、华新街街道办事处、金山街道办事处、悦来街道办事处、鸳鸯街道办事处、康美街道办事处、翠云街道办事处;类型二为涉农涉林镇街(85项):寸滩街道办事处、水土街道办事处、双凤桥街道办事处、双龙湖街道办事处、王家街道办事处、石马河街道办事处、仙桃街道办事处、回兴街道办事处、两路街道办事处、宝圣湖街道办事处、复兴街道办事处、铁山坪街道办事处、郭家沱街道办事处、蔡家岗街道办事处、木耳镇人民政府、五宝镇人民政府、龙兴镇人民政府、玉峰山镇人民政府、石船镇人民政府、古路镇人民政府、鱼嘴镇人民政府、施家梁镇人民政府、复盛镇人民政府、洛碛镇人民政府、童家溪镇人民政府。
(三)《重庆市两江新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6年)》行使时间?
答:各镇街于2026年3月15日起正式行使《重庆市两江新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6年)》内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对已不再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于2026年3月15日起交回区级原执法部门依法行使。2026年3月15日前已立案未办结的案件,仍由原承办的镇街继续办结。同时,《重庆市江北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渝北区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行政事项(2025年)》《渝北区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2025年)》《两江新区直属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自2026年3月15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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