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承担中共重庆市两江新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重要文件材料。承办各镇街、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统筹全面依法治区调研、督察、考核、信息工作。承担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拟订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承担全区法治建设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牵头区司法局参与的全区深化改革工作。承办有关法治工作协调,联系各协调小组。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财务、政务值班、装备及警车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统计、安全、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本系统应急处突工作。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全局性规章制度、综合性汇报材料等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组织协调重大调研工作。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负责健全全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牵头承办市司法局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区政府、各镇街、各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请求。承办区委交办的区委、区政府联合制发规范性文件的联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论证审查、草案拟订报审、合法性审查、执行情况检查等工作。
(四)合法性审查服务科。承办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协议(合同)等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的论证与处理。负责本系统有关重大决策、协议(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五)行政执法指导监督科(重庆市两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承担统筹深化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参与区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及动态管理工作。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六)行政执法协调推进科。负责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协调解决行政执法职权争议和普遍性重要问题。负责统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统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建设及推广工作。承担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资格管理、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区级部门普法责任制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和各区级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组织实施区级层面大型普法活动。指导、监督、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工作。负责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人民调解案卷质量审核、案件补贴发放、案件统计上报。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和日常管理工作。
(九)社区矫正管理科(重庆市两江新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承担部分刑罚执行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帮教安置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救助工作。负责村(居)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商事调解工作。编制全区公证名册。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律师与司法鉴定管理科。负责本区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设立、变更等行政审批的受理、初审及日常管理服务性工作,负责行业各类业务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负责全区法律顾问库相关管理工作。牵头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和律工委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十二)法律执业监督科。负责本区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监督、专项检查及相关监管数据报送。负责受理本区行业各类投诉、举报线索的投诉并组织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工作。承担相应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
(十三)组织宣传科。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干部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调查所属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统筹统战、群团工作。负责外宣工作。牵头党建统领考核工作。
政治处。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干部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