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资产管理、考核督查、后勤事务、安全保卫等工作。承办公文审核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二)党建科。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牵头宣传、统战、纪检、人民武装、建议提案办理、法治宣传教育、信访、群团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有关文稿起草工作。督促指导工业相关行业协会落实党建工作要求。
(三)规划投资科(行政审批科)。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发展规划。组织研究分析产业发展情况,拟订全区工业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负责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政策的项目申报、监管和验收工作。负责推进工业领域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指导工业企业实施的重大投资项目,监测分析工业投资运行情况。负责牵头统筹本部门政务服务工作。实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优化提升线下服务窗口“一站式”功能,推进线上“一网通办”。负责办理权限范围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负责权限内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燃烧器具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城镇天然气设施新(改)建工程审批。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工作。
(四)经济运行科。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工作,及时发现并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相关工作。定期检查经济运行实施效果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扶持培育重点骨干龙头企业。负责拟订区级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检查和评估资金使用绩效。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和重点骨干龙头企业发展目标,指导园区等有关单位开展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负责重点工业品运输协调工作。协调对接市级平台工业经济运行相关工作。指导工业园区产业规划和建设,协助做好园区统计、参与园区考核工作,负责特色工业园区相关工作。负责工业相关行业协会的指导工作。
(五)产业创新科。拟订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相关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参与新产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产学研合作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收集国内外经济运行动态。负责全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分析和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工业和信息化理论性文稿起草工作。
(六)安全保障科。承担电力、天然气的日常运行调度和行业管理。贯彻落实电力、天然气、煤炭年度平衡工作。负责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电力运行、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盐、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承担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醇基燃料和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综合指导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统一行使经济和信息化相关执法权。承担盐、电力、城镇天然气、工业节能监察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执法检查活动,指导镇街开展相关执法工作。负责燃气应急抢险救援组织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建设、运营、安全等管理工作。
(七)企业指导科。宏观管理和指导区内工业企业,加强现代企业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企业改革改制,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贯彻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企业梯度培育发展相关工作。指导企业进行产业资源整合重组或实施跨行业、跨地区重组。负责工业协作配套、融资促进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家和企业人才培训、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实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做好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参与品牌战略和产品质量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楼宇产业园、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相关工作。
(八)智能制造科。承担智能制造发展推进工作,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拟订智能制造、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实施智能制造、工业企业信息化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指导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推进智能制造物联网发展和应用。负责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参与无线电频率资源的配置和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事宜。参与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间电波秩序,参与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九)绿色发展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促进政策。组织实施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相关领域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参与推动环境污染工业企业搬迁工作。负责轻工、纺织、食品等消费品工业行业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拟订并实施消费品工业行业发展规划、监测行业运行态势,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相关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汽车产业科。贯彻国家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拟订全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负责全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规划与协调管理。负责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分析汇总工作。
(十一)电子产业科。负责全区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负责全区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的产业分析汇总工作。
(十二)新兴产业科。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新兴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和运行监测体系。负责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关工作。牵头制造业领域招商引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