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息宣传、建议提案办理、后勤事务、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承办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公文审核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党建群团、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网络舆情、统战、老干部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保障、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组织人事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负责城市管理资金计划、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监督,统筹本系统财物管理、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系统项目预决算管理、内部审计、行政性收费、本级财物核算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专项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城市治理科(科技与场景科)。贯彻落实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做好任务梳理、责任分解、督查督办并协调落实。负责起草城市治理方面综合性重要文稿。牵头城市治理、城市管理考核工作。组织、指导拟定考核评价制度、办法并实施。负责督促及时发现、处置城市管理问题。承担城市管理重要工作、专项工作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界定城市治理事项责任主体。承担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监管。牵头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大数据开发与应用,承担本系统网络信息技术安全监管。组织推广城市管理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统筹城市管理领域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镇街城市管理科技及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工作。承担重庆市两江新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城市运营科。负责牵头编制城市管理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城市管理项目的指导、监督、管理,承担城市管理项目的筛选储备及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移交接管。协调推进城市管理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实事工作。统筹城市管理领域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发展。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经济调度、企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统计。统筹重要活动的城市综合保障工作。
(六)市政设施管理科。承担区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管理工作。编制区级市政公用设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管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公共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全区停车综合治理、停车场库备案管理。
(七)广告照明管理科。承担区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编制区级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管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全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综合整治。负责对全区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统一实施监督管理。
(八)市容环卫管理科。承担区管市容环境卫生、水域环境卫生(中心城区两江水域垃圾清漂和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理除外) 管理工作。编制区级市容环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承担城乡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中心城区两江水域垃圾清漂和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理除外)等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核定管理。承担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行管理。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农村环卫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镇街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九)园林绿化管理科。承担区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编制区级园林绿化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 部门做好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建设、维护、 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园林系列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
(十)公园管理科。承担区管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和口袋公园管理工作。编制区级公园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
(十一)法制监督科(行政审批科)。牵头宣传贯彻国家及本市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拟订跨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制度。协调多部门联动执法行动和跨区域执法活动。承办本系统重大执法决定的案件审查。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以及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负责牵头统筹本部门政务服务工作。实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优化提升线下服务窗口“一站式”功能,推进线上“一网通办”。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十二)安全督查科。统筹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访投诉、平安稳定工作。组织拟订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和应急日常管理。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管理业务。组织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监督实施。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信访、投诉事项的接件、 受理、分解、转办、督办、回复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本局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