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街镇
网站支持IPV6
答:农民监督员实行动态管理。因迁居、身体、时间不足等原因无法履职的,可提前向村委会申请离任,由乡镇(街道)及时补选人员衔接工作。对长期缺位、履职不力、敷衍尽责的,将依规予以解聘,在岗期间需认真履职、尽责监督。
政策原文:
重庆市两江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两江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民监督员管理制度的通知
相关新闻:
《两江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民监督员管理制度》政策解读一图读懂《两江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民监督员管理制度》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