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渝府令〔2020〕337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6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程序。决策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按照规定向区委请示报告。属于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审议或者报告范围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认真组织实施。决策承办单位要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推进实施,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做到一事一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抓好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将组织区司法局等部门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并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三、加强动态管理。《2026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对列入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充分论证、阐明理据,及时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附件:2026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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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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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市两江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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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两江新区“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26—2030年) |
区教委 |
2026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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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两江新区“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2026—2030年) |
区科技局 |
2026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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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两江新区“十五五”美丽两江建设规划(2026—2030年)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6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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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两江新区“十五五”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6—2030年)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6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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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两江新区“十五五”城市更新规划(2026—2030年)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6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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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两江新区“十五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规划(2026—2030年) |
区交通运输委 |
2026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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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两江新区“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2026—2030年)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6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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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两江新区“十五五”建设内陆开放高地规划(2026—2030年) |
区商务委 |
2026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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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两江新区“十五五”文化旅游体育发展规划(2026—2030年) |
区文化旅游委 |
2026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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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两江新区“十五五”现代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6—2030年) |
综保区金融产业 发展办公室 |
2026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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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重庆市两江新区结核病防治行动方案(2026—2035年) |
区卫生健康委 |
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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