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 引 号:
11500157MB0B73170F/2026-00224
发文字号:
两江府征地预公告〔2026〕4号
发布机构:
两江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7-29
发布日期:
2026-07-29
标  题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有效性: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字号:

建设重庆市都市区天然气外环管网及区域中心城市输气干线工程项目符合法律规定公共利益情形,拟征收王家街道苟溪桥村9组等1个街道1个村2个组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王家街道苟溪桥村9组等1个街道1个村2个组集体土地0.2054公顷,其中王家街道苟溪桥村9组约0.0100公顷、10组约0.1954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重庆市都市区天然气外环管网及区域中心城市输气干线工程项目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及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依法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具体由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王家街道会同相关部门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口情况,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书面确认。

四、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等不当增加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

2026729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