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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157MB0B73170F/2026-00117
发文字号:
两江府〔2026〕97号
发布机构:
两江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6-18
发布日期:
2026-06-18
标  题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关于蜀都中学二支路道路工程(三期征收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有效性: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关于蜀都中学二支路道路工程(三期征收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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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蜀都中学二支路道路工程(三期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现决定对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重庆市江北区蚂蝗梁161单元4单元(以上门牌号含附号)实施征收(被征收人共计78户,房屋建筑面积5601.2平方米,实际征收房屋以规划红线范围为准)。请重庆市两江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按规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征收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

20266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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