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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157MB0B73170F/2026-00088
发文字号:
两江府〔2026〕45号
发布机构:
两江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4-20
发布日期:
2026-04-20
标  题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有效性: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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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2026年第三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两江规资文〔202628号)收悉。受市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含补充耕地方案),将集体土地0.0525公顷(耕地0.011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土地转用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并严格落实地灾防治和防控新增建房切坡隐患风险的有关要求。

三、你局要按规定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核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做好备案工作。

附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土地

类别

镇村社

用地类型

户数

人数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备注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交通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

土地

小计

城镇及工矿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小计

其他土地

王家街道

大屋村20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单独建房

1

2

0.0075

0.0075

0.0075

石船镇

石壁村14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单独建房

1

2

0.0074

0.0074

0.0074

战旗村22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单独建房

1

3

0.0051

0.0051

0.0011

0.0038

0.0002

石龙村4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单独建房

1

1

0.0037

0.0037

0.0037

民利村15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单独建房

1

4

0.0098

0.0098

0.0075

0.0023

洛碛镇

沙湾村6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单独建房

1

2

0.0024

0.0024

0.0004

0.0019

0.0001

青木村3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单独建房

1

2

0.0016

0.0016

0.0004

0.0011

0.0001

龙兴镇

龙胆村6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单独建房

1

2

0.0075

0.0075

0.0003

0.0071

0.0001

龙胆村6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单独建房

1

1

0.0075

0.0075

0.0021

0.0048

0.0006

9

19

0.0525

0.0525

0.0118

0.0056

0.0317

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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