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0件, 予以许可0件。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5件, 罚没收入0.03万元。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总数为0件。
四、行政强制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行政强制执行总数为0件。
五、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件。
六、行政征用实施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行政征用总数为0件。
七、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5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137次, 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0件。
附件-1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件) |
撤销行 政许可 数量 (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备注 |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
01 |
两江新区施家梁镇人民政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合计 |
|||||||||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附件-2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件) |
罚没 金额 (万 元) |
简易程 序数量 (件) |
一般程 序数量 (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涉嫌犯 罪移送 案件数量(件) |
司法机 关受理 案件数量(件) |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 法财物 |
暂扣 许可 证、执 照 |
责令停产 停业 |
吊销 许可 证、执 照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
01 |
两江新区施家梁镇人民政府 |
3 |
2 |
0 |
0 |
0 |
0 |
0 |
0 |
5 |
0.03 |
5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 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件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 ,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 ,如“处罚款 ,并处其他行政处罚” ,计入“罚款”类别 。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 (1) 警告,(2) 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4) 暂扣许可证 、执照,(5) 责令停产停业,(6) 吊销许可证 、执照,(7) 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 ;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 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 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附件-3
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件) |
合计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
01 |
两江新区施家梁镇人民政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 “ 冻结存款、汇款” 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附件-4
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件) |
合计 |
行政机关强制执 行法制审核数量 (件) | |||||||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
加处罚款或者 滞纳金 |
划拨存 款、汇 款 |
拍卖或者 依法处理 查封、扣 押的场 所、设施 或者财物 |
排除妨 碍、恢复 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
01 |
两江新区施家梁镇人民政府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说明:
1.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 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附件-5
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实施数量(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备注 | |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
01 |
两江新区施家梁镇人民政府 |
0 |
0 |
0 |
|
|
合计 |
|||||
说明:
1.“行政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附件-6
行政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备注 | |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
01 |
两江新区施家梁镇人民政府 |
0 |
0 |
0 |
|
|
合计 |
|||||
说明:
1.“行政征用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征用的数量。
附件-7
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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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检查实施数量(次) |
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数量(件) |
备注 |
|
01 |
两江新区施家梁镇人民政府 |
137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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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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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 。检查 1 个检查对象 ,有完整 、详细的纸质或电子检查记录,计为检查 1 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不计为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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