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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157MB0B18745K/2026-0000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古路镇
成文日期:
2026-03-16
发布日期:
2026-03-16
标  题
原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便民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财政
有效性:
原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便民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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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执行本级政府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围绕镇党委中心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承担镇公共服务窗口日常管理,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和劳动权益维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办理,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社会化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事迹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关系申办及资金发放、优待证办理、权益维护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

(二)单位构成

古路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无内设机构及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7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5年减少26.06万元,主要是2025年预算中包含补缴2022年、2023年事业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2026年预算中不含。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75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5万元。支出比2025年减少26.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7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0.3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3.5万元,比2025年减少2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32万元,比2025年减少5.74万元,主要是2025年预算中包含补缴2022年、2023年事业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2026年预算中不含,人员经费293.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主要包括生活补助、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53.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电费、印刷费等;项目支出407.17万元,比2025年减少20.33万元,主要是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优抚对象节日慰问、拥军优属保障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支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支出、“解三难”专项资金支出、拥军优属保障经费支出。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7.1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单位公开说明。由于机构“三定”方案暂未批复,为确保平稳过渡,故按原编制单位进行预算公开。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娅联系方式:023-67166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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