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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和调整地质灾害为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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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本轮降雨天气过程已基本结束端午节期间(61921日),我区多阵雨经会商研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决定于618日17时终止区级防汛级应急响应同时将区级地质灾害Ⅲ级应急响应调整IV应急响应

当前已全面进入主汛期,降雨过程集中、极端天气频发、灾害风险叠加,防汛工作到了最关键、最吃紧的攻坚阶段。请各镇街和有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清醒研判形势,牢牢把握防汛减灾工作的特殊性与紧迫性,坚决克服“经验主义”“懈怠思维”;要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及汛情变化,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响应联动;要警惕地质灾害的滞后性,严防“雨天不滑雨后滑”,持续开展地灾点、高陡边坡等重点部位和地质灾害风险区域的巡查排查,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及时排险除患;要加强避险撤离人员安全管控,在未完成安全评估并确认风险消除前,严禁擅自返回危险区域,坚决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不发生重大险情、不发生次生灾害的底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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