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急管理 > 应对信息

重庆市两江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6-05-27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字号:

根据气象水文监测预计27日白天到夜间,小到中雨;28日白天到夜间,阵雨29日白天到夜间,阴天间多云。长江、嘉陵江可能有小幅涨水过程,不会超警戒水位,区内中小河流水势基本平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5月27日9时起两江新区12个区县市级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市级防汛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5月2710起,将全区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级应急响应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格按照防汛级应急响应要求,落实防汛减灾防范应对措施。要持续紧盯排沟渠涵洞、高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高位山坪塘(堰塘)、内涝积水点等高风险部位,化工企业、旅游景点、建筑工地、养老院、学校等高敏感单位,老弱病残孕等重点特殊人群,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风险研判和临灾叫应,防止次生灾害发生,遇险情时及时组织高风险区域内群众避险转移,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