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汛办〔2026〕2号
重庆市两江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压实防汛抗旱责任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压实防汛抗旱责任和核报2026年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的通知》(渝汛办〔2026〕2号)部署,为进一步完善党政共管、逐级包保的防汛抗旱责任体系,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类防汛岗位责任制和企事业单位防汛救灾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基层末梢和最小工作单元,现就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汛抗旱责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落实各级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
按照《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国汛〔2019〕4号)规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本行政区域防汛抗旱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必须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政策监督落实、工程和非工程管控措施体系落实、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和保障工作经费、加强防汛抗旱指挥队伍能力建设等十四项防汛抗旱职责。在汛前备汛、进入主汛期、防汛关键期等重要时段亲自部署、全程督导,遇重要汛情旱情,必须亲自坐镇指挥、调度资源、组织处置。
二、强化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指挥长统筹指挥调度主责
区、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是本级防汛抗旱工作的直接指挥责任人,负责统一领导、统一调度、统一响应。负责健全“统、防、救”一体化运行规则,完善“平急转换”机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调度指挥,确保指挥体系高效运转;负责定期组织会商研判,精准发布指令;负责统筹调配抢险队伍、物资装备、通信保障等辖区资源和力量,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副指挥长按分工协助指挥长抓好具体工作,确保责任链条无缝衔接。要强化防汛关键期或高等级响应状态下的“线上+线上”联合调度、集中会商、实体化指挥的动态运行模式,提升指挥调度科学化、精准化水平。防汛压力大、抗旱任务重、病险水库多、抢险任务频繁镇(街道)的防汛抗旱指挥长应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三、各类防汛重点部位必须逐一点位明确防汛责任人
完善防汛重点部位“三个责任人”制度(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实名制、清单化、公示化明确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人、公示上墙。
(一)水库、水电站、山坪塘。分级逐一落实“行政责任人(镇长、街道办主任或以上领导)、技术责任人(水利专业人员)、巡查责任人(管护员或村干部)”。
(二)山洪灾害危险区。每个危险区明确1名监测预警责任人、1名转移安置责任人。
(三)城市易涝点、下穿隧道、地下空间、轨道交通等。逐一落实产权管理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日常巡查责任人。
(四)在建涉水工程、危化企业、旅游景区、临河学校、养老机构、长大桥梁。由项目法人、企业法人或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度汛直接责任人。
所有责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须于3月31日前在各类防汛重点部位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并同步在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夯实有防汛任务的行业部门和单位防汛责任
有防汛任务的行业部门和单位应当在汛前和汛期加强对有关基础设施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工作、防汛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洪涝风险隐患。水利部门重点负责水利工程调度、山洪灾害防御、河湖行洪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重点负责房屋市政工程、危旧房屋安全;排水主管部门重点负责城市排水防涝;交通运输部门重点负责公路、铁路、轨道交通防汛保通;规划自然资源部门重点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农业农村部门重点负责养殖水体、蔬菜大棚等农业经济基础设施防涝安全;教育、文化旅游、民政、能源、通信、电力等行业分别负责学校、景区、养老机构、电网、通信设施等安全度汛。有防汛任务的行业部门和管理单位必须在汛前开展一次行业洪涝灾害风险排查,建立“风险隐患、管控措施、责任主体”三张清单,动态更新、闭环管理。
五、筑牢基层一线网格化责任体系
推行“区领导包镇(街道)、镇(街道)领导包村社、村社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户”四级包保机制。以村(社区)为单元,织密转移避险责任网格,推广“十户联防”“邻里互助”模式。每个山洪危险区、防汛薄弱点、低洼院落至少明确1名网格员,负责预警传递、人员转移、信息报送。依托“141”基层智治体系,推动防汛责任与网格治理深度融合,打破条块壁垒,实现资源统筹、力量整合;全面发挥“1+3+N”网格治理团队的作用,把防汛抗旱的治理触角延伸到城市和乡村的各个角落,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加强洪涝灾害风险点的精准标注落图,通过“数字化+专业化”培训和实战演练,逐步提高基层治理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打通预警叫应“最后一米”。
六、提升各类防汛责任人履职能力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分级分类开展防汛责任人的培训演练。有关部门汛前要组织防汛责任人集中轮训,推动各类责任人从“有实”到“有能”,指导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干部、网格员、巡查员实战化演训。4月底前,各镇(街道)要依托“141”基层智治体系,完成一轮聚焦“先期处置、临灾转移、自救互救”的单点演练,确保基层一线责任人“知职责、懂流程、会操作”。
七、严格监督问责与激励约束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组织汛前、汛中、汛后督导检查,重点核查责任落实、隐患整改、物资储备、演练实效等情况;在防汛关键期配合纪检部门,深入抢险救灾一线督导基层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对因责任体系构建不健全、防汛指挥失当、应对迟缓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汛期注重发现、宣传和表彰防汛抢险救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并向组织部门及时报告和兑现即时奖励政策,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防汛抢险救灾中挺膺担当。
请各镇(街道)、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防汛抗旱责任人分类指引(见附件)建立完善防汛抗旱责任人体系,及时完成现场和网上公示,区防办将以适当方式进行抽查。
附件: 防汛抗旱责任人分类指引
重庆市两江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3月11日
(联系人:任强,联系电话:13320290560)
附件
防汛抗旱责任人分类指引
防汛抗旱责任人是指从事防汛抗旱相关工作,负有相关职责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区长、管委会主任、镇长或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本行政区域防汛抗旱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指挥长、副指挥长
1.区指挥部指挥长(区政府分管水利的副区长)、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协助分管水利的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水利局局长、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2.镇(街道)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由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指挥长、副指挥长担任)。
三、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相关责任人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分管防灾减灾救灾的分管负责人)。
2.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
3.各镇街及基层一线防汛抗旱指挥体系相关负责人(党建统领“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和“1+3+N”网格治理团队(1是网格长,3是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网格指导员,N是在职党员、热心群众和其他社会力量)。
四、有防汛任务的行业部门和单位防汛责任
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气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国网市北供电公司等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相关业务分管负责人。
五、各类重点防汛部位的管护单位防汛主体责任
1.水库、水电站、山坪塘等水利工程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
2.山洪灾害危险区监测预警责任人、转移组织责任人。
3.城市易涝点、下穿隧道、地下空间、轨道交通等产权管理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日常巡查责任人。
4.在建涉水工程、危化企业、旅游景区、临河学校、养老机构、长大桥梁的项目法人、企业法人或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各国有企业
重庆市两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6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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