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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两江医保处罚字〔2026〕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两江新区代光敏中西医结合诊所
行政相对人代码:92500000MA5UD3Q59D
法定代表人:代光敏
违法事实: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五条、第四章四十条
处罚类别:罚款、其他
处罚内容:罚款196.20元、责令暂停6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7月6日
处罚机关:重庆市两江新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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