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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157MB0B989688/2026-0000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区医保局
成文日期:
2026-07-13
发布日期:
2026-07-13
标  题
行政处罚情况(两江医保处罚字〔2026〕2号)
主题分类:
医药管理
体裁分类:
行政处罚
有效性:
行政处罚情况(两江医保处罚字〔20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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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两江医保处罚字〔20262

行政相对人名称:两江新区代光敏中西医结合诊所

行政相对人代码:92500000MA5UD3Q59D

法定代表人:代光敏

违法事实: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五条、第四章四十条

处罚类别:罚款、其他

处罚内容:罚款196.20元、责令暂停6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处罚决定日期:202676

处罚机关:重庆市两江新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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