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两江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 监督检查对象 | 抽查任务 | 重点检查内容 | |
| 用人单位 | 抽查用人单位数量96家 | 1.职业卫生培训 | 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是否按规定的周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内容、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
| 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 是否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按程序开展评审及存档、公示。 | ||
|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是否如实、及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
| 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 | 1.是否按规定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是否进行检测结果的报告、存档和公布; | ||
| 2.是否按规定配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并及时维护、保养,是否按规定发放、管理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劳动者佩戴使用。 | |||
| 5.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 | 是否按规定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危害后果。 | ||
| 6.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 是否按规定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业)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 ||
| 7.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 | 1.是否按规定处置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人; | ||
| 2.是否为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提供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资料。 | |||
重庆市两江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 监督检查对象 | 抽查任务 | 重点检查内容 | |
| 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辖区内注册的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60%开展监督检查 | 1.资质证书 | 1.是否未取得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 |
| 2.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情形。 | |||
| 2.业务范围及出具证明 | 1.是否超出资质认可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 | ||
| 2.是否出具虚假的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技术报告或其他虚假证明文件。 | |||
| 3.技术服务相关工作要求 | 1.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现场采样、现场检测、样品管理、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及应用、危害程度评价、防护措施及其效果评价、技术报告编制等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 ||
| 2.是否存在具备自行检测条件而委托其他机构检测的情形,是否存在委托检测的机构不具备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或相应检测能力的情形,是否存在委托其他机构实施样品现场采集和检测结果分析及应用等工作的情形; | |||
| 3.是否以书面形式与用人单位明确技术服务内容、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 |||
| 4.是否转包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项目; | |||
| 5.是否擅自更改、简化技术服务程序和相关内容; | |||
| 6.是否按规定在网上公开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技术报告相关信息; | |||
| 7.是否按规定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送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相关信息。 | |||
| 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 1.是否使用非本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 ||
| 2.是否安排未达到技术评审考核评估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职业卫生服务; | |||
| 3.是否在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报告或者有关原始记录上代替他人签字; | |||
| 4.是否未参与相应技术服务事项而在技术报告或者有关原始记录上签字。 | |||
重庆市两江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 序号 | 监督检查对象 | 抽检比例 | 检查内容 |
| 1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 | 20% | 1.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人处置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X射线诊断管理情况;11.介入放射诊疗管理情况;12.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13.放射治疗管理情况。 |
| 2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 60% | 1.是否在备案的范围内开展工作;2.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4.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5. 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6.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7.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8.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9.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10.是否按照规定参加质量控制评估,若质量控制评估不合格是否按要求整改。 |
| 3 | 职业病诊断机构 | 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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