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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医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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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266085647X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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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法定代表人 |
陈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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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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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两江卫传一片区罚﹝2026﹞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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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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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医院有限公司存在使用超出产品启用后使用有效期的协康达速干免洗手皮肤消毒液,空气消毒效果监测平板暴露法采样数量不足3个和漏报法定传染病的违法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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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裁量基准编码:CR150A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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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警告,并处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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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金额 |
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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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8月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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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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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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