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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157MB0B188332/2026-0010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6-05-12
发布日期:
2026-05-18
标  题
行政处罚公示(渝两江卫医一片区罚﹝2026﹞20号)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行政处罚公示(渝两江卫医一片区罚﹝202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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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X

行政相对人代码

身份证号码

510224XXXXXXXX1492

法人



自然人

姓名

江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两江卫医一片区罚﹝2026﹞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江X于2025年12月7日为患者杨XX开展诊疗活动时未书写门诊病历资料该行为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第十四条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YL110A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金额

1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6512

处罚机关

重庆市两江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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