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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157MB0B188332/2026-00080
发文字号:
渝两江卫公一片区罚﹝2026﹞1号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6-03-23
发布日期:
2026-03-27
标  题
行政处罚公示(渝两江卫公一片区罚﹝2026﹞1号)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行政处罚公示(渝两江卫公一片区罚﹝2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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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鹭岭酒店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30503659XR

法人

法定代表人

XX

自然人

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两江卫公一片区罚〔20261

违法行为类型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旅店经营活动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634日,重庆市两江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员对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凯歌一支路99号鹭岭尚品11-酒店的重庆鹭岭酒店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发现:该单位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自2026110日至被查获时擅自从事旅店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金额

1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6323

处罚机关

重庆市两江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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