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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157MB0B188332/2026-00078
发文字号:
渝两江卫医一片区罚﹝2026﹞11号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6-03-19
发布日期:
2026-03-24
标  题
行政处罚公示(渝两江卫医一片区罚﹝2026﹞11号)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行政处罚公示(渝两江卫医一片区罚﹝202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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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陆XX

行政相对人代码

身份证号码

532621XXXXXXXX2944

法人

法定代表人

/

自然人

姓名

陆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两江医一片区202611

违法行为类型

非医师行医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当事人于2026年1月9日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为顾客开展针灸诊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第YL027A

处罚类别

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罚款

处罚金额

罚款1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6319

处罚机关

重庆市两江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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