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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157MB0B188332/2026-00077
发文字号:
20260001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6-03-18
发布日期:
2026-03-20
标  题
行政处罚公示(20260001)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行政处罚公示(202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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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00109XXXXXXXXX8317

法人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

姓名

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60001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处方权在诊所内为患者开具处方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两江新区魏大桥中医综合诊所廖XX未取得处方权于2025年12月30日在诊所内患者任XX开具处方

初步审查,XX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五)项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3月18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两江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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