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 > 处罚决定

索 引 号:
11500157MB0B188332/2026-00068
发文字号:
渝两江卫医一片区罚﹝2026﹞5号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6-03-05
发布日期:
2026-03-09
标  题
行政处罚公示(渝两江卫医一片区罚﹝2026﹞5号)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行政处罚公示(渝两江卫医一片区罚﹝2026﹞5号)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字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蒋XX

行政相对人代码

512324XXXXXXXX2465

法人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

姓名

蒋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两江卫医一片区罚﹝202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医师行医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于2025年10月9日在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武陵路186号2幢1-3层擅自为顾客开展针灸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十九条《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第YL027A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处20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635

处罚机关

重庆市两江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