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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涛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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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2MA5U34CL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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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先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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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两江)文综罚字〔2026〕1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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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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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
2026年6月5日重庆市两江新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接到两江新区检察院检察意见书、不予起诉决定书,光盘各一份。经重庆市两江新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对上述材料依法审核后,认为重庆涛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其行为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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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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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1.警告; 2.没收违法复制的《多维阅读》24册;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92元(壹仟捌佰玖拾贰元整); 4.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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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8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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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重庆市两江新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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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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