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嘉乐汇悦纵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5MADG969910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陈光平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两江)文综罚字〔2026〕22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涉嫌经营游泳池期间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未佩戴醒目标识 | |
|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
接群众举报,2026年6月18日,重庆市两江新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北城天街13号负2-1-C11铺面的重庆嘉乐汇悦纵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场所内设游泳池,正在营业,游泳池现场救助人员未佩戴能标明其身份的醒目标识。 其行为违反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
|
处罚依据 |
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7月24日 | |
|
处罚机关 |
重庆市两江新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
备注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