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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157MB0B98247B/2026-00007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区文化旅游委
成文日期:
2026-06-29
发布日期:
2026-06-29
标  题
行政处罚公示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文化
体裁分类:
行政执法;行政处罚
有效性:
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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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X

公民身份号码

5002261993XXXXXX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两江)文综罚字〔20263

违法行为类型(案由)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X购买重庆XX影城20262171610分至1754分的《惊蛰无声》电影票后,使用荣耀20手机将电影全程盗录并上传至bilibili平台,但未获得收入。

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

警告,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荣耀20手机1部,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6513

处罚机关

重庆市两江新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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