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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两江新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首发经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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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各镇街,各商圈、商贸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两江新区2026年首发经济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培育壮大首发经济新业态,提升辖区品质消费供给能力。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渝商务〔202613号)文件精神,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支持打造一批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在重点商圈商街、创意园区、文化场所等打造多层次的新品发布平台载体,集聚一批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机构。

2.支持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品牌在渝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并推动首店向总店、总部提升发展。

3.支持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家居、汽车、智能终端、运动潮品以及服务消费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产品和服务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

4.支持有关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集中展示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

二、支持方式、内容及标准

1.支持打造首发平台载体。对符合支持方向、具有公共属性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等,按相关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4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对符合支持方向、不具有公共属性的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等,按相关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

2.支持集聚引进品牌首店。对商业运营商(商业场所业主单位或商业场地实际运营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引进落地商业品牌的,按相关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3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

3.支持开设高能级品牌首店。对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在渝开设的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按相关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4.支持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对在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家居、汽车、智能终端、运动潮品以及服务消费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产品和服务举办的首发新品、首秀首展等活动,以及有关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的,按相关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实际有效投入费用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三、申报主体

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为项目的实际投资主体及运营主体(详见支持方向中明确的有关主体),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承担并完成申报项目的能力,经营资金链断裂、账户被冻结等资产风险问题

2.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严重违约行为

3.近三年未发生过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

4.愿意配合各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及时准确填报相关信息等工作

5.其他有关条件。

、申报流程

区商务委根据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组织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开展申报。

1.申报。申报主体根据相关要求和条件,2026715日前,自主向项目所在地所属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件2026715政策申报系统开启后尽快注册登录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方法一:访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sww.cq.gov.cn/,通过点击首页底部业务系统-重庆市商务委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访问平台;方法二:直接通过https://zxzj.cqcidc.cn:8000【项目申报使用管理手册可在使用帮助栏目中下载查看】提交电子档(需加盖公章的资料应扫描后上传)系统于2026731日关闭申报入口。

2.区商务委按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报送至市商务主要对申报主体的资质、能力、信用情况等进行审查,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核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方向、是否享受过或正在申报其他中央基建投资或其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核查项目实际有效投资等

3.评审。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按规定及程序组织对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汇总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4.公示。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按有关程序对外公示

5.审议。对公示无异的项目,按程序提交有关工作会议审议。

6.下达支持计划。根据审议结果,由市商务委、市财政局联合下达支持计划,区商务委会同财政主管部门组织政策兑付

五、申报材料

(一)材料清单

1.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文件。

2.企业按照申报政策对应填报《引进商业品牌首店支持政策申报表(附件2、《品牌新品首发首秀首展(专区、专场)支持政策申报信息表》(附件3)、《高能级品牌首店支持政策申报信息表》(附件4)。

3.企业如实填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5)、《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6

4.申报单位有关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加盖单位公章)。

5.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引进商业品牌首店支持政策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引进首店政策举措情况、首店或旗舰店承诺说明、代理及租赁或联营协议、店铺照片及运营情况、引进首店的有效投资审计报告(同步提供装修补贴、租金减免等证明材料)资料申报品牌新品首发首秀首展支持政策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首发首秀首展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报告(含活动完成情况、活动绩效情况、活动宣传情况、活动现场照片)、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活动经费审计报告(同步提供相关经费支出票据)等资料申报高能级品牌首店支持政策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首店或旗舰店(概念店)首开的承诺说明、品牌代理(授权)协议、经营场地租赁或联营协议、店铺照片及运营情况、首店有效投资审计报告(同步提供店面装修、设备购置等证明材料)资料

6.其他相关材料。

(二)材料要求

以上支持政策申请材料一式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特此通知。


附件1.引进商业品牌首店项目支持政策申报信息表

      2.品牌新品首发首秀首展(专区、专场)支持政策申报信息表

      3.高能级品牌首店支持政策申报信息表

      4.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5.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重庆市两江新区商务委员会

2026710

(联系人:李捷;联系电话:023-67828638

附件1

引进商业品牌首店项目支持政策申报信息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全称


注册地址


负责人


电话


经营范围


2024年度营业收入

XXX    万元

二、引进品牌首店相关投资金额

有效投资额

XXX    万元

其中:租金减免

XXX    万元

装修补助

XXX    万元

............


、引进(协助引进)品牌情况(2个以上品牌依序填写)

序号

首店品牌名称

国际品牌/国内品牌

首店区域层级(全球、亚洲、全国、西南、重庆等)

1




2




....




、(XX)品牌首店基本情况

品牌全称


登记注册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经营类型


开业运营时间


负责人


电话


注册地址


房屋租赁议时间


营业额

2025X—12月(万元)

2026X7月(万元)



月均营业额



主要建设内容及成效


XX)品牌首店基本情况(注:2个以上品牌接续填报,内容格式同三)

.

.

.

.

、项目单位申报意见:本单位所填报数据及有关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等不实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六、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单位公章)

备注该项目具体申报时间为202671531日。

附件2

品牌新品首发首秀首展(专区、专场)

支持政策申报信息

一、组织单位(或发布单位)情况

机构全称


注册地址


负责人


电话


经营范围


二、首发首秀首展活动品牌情况(多个品牌依序填写)

序号

品牌名称

品牌能级

品牌类型

1


国际顶级国际一线

国际知名国内知名

零售      住餐

休闲娱乐其他

2


国际顶级国际一线

国际知名国内知名

零售      住餐

休闲娱乐其他

......


国际顶级国际一线

国际知名国内知名

零售      住餐

休闲娱乐其他

三、活动层级(展会名称)

全球/亚洲首发首秀活动全国首发首秀活动

西南首发首秀活动重庆首发首秀活动

*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填写展会具体名称

四、活动有效投入经费

XX万元

五、活动主要情况及成效


六、项目单位申报意见:本单位所填报数据及有关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等不实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七、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单位公章)

备注该项目具体申报时间为202671531日。

附件3

高能级品牌首店支持政策申报信息表

品牌全称


登记注册名称


品牌能级

国际顶级国际一线国际知名国内知名

品牌类型

零售    住餐休闲娱乐其他

门店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经营类型


开业运营时间


负责人


电话


注册地址


房屋租赁

协议时间


营业面积

XXX平方米

有效投资额

XXX万元

经营内容

及成效


项目单位申报意见:本单位所填报数据及有关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等不实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单位公章)

备注该项目具体申报时间为202671531日。

附件4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单位全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年月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员工人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单位简介


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


近三年经营情况

2023

2024

2025

备注

收入(万元)





利润(万元)




税金(万元)




资产负债率(%




备注:政策申报企业均需填报。


附件5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同类型申报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情况

序号

年度

补助金额

拨付补助资金

业务部门名称

拨付补助资金

财政部门名称

1

2023




2

2024




3

2025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退回补助资金。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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