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区水利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 > 办理结果

索 引 号:
11500157MB0B97922A/2026-00054
发文字号:
两江水利许可〔2026〕18号
发布机构:
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6-03-11
发布日期:
2026-03-18
标  题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渝北区平滩河(城区河段)流域治理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有效性: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渝北区平滩河(城区河段)流域治理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字号:

重庆渝北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重庆市渝北区平滩河(城区河段)流域治理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报告》编制单位(重庆金会昌置业有限公司)按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于2026年3月3日向我局报送了《报告》报批稿,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审查意见,现对该《报告》批复如下。

一、《报告》河道评价标准为100年一遇,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涉及平滩河主河道和木耳工业园支沟、跳蹬河、马甲沟三条支流。平滩河主河道上起平滩河大桥下止于东方红水库库尾。工程流域治理长度5.937km,其中平滩河主河道治理长度4.026km,木耳工业园支沟治理长度0.32km,跳蹬河治理长度0.913km,马甲沟治理长度0.678km。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工程,采用镇脚+生态护岸(生态子项完成)型式。镇脚采用格宾石笼镇脚,镇脚有2.0m和3.0m两种高度。镇脚顶高程高于常水位0.5~1.5m,顶宽1.0m,底宽2.0m~3.0m,高度2.0m~3.0m。镇脚背水面敷设一层无纺土工布,400g/m2,土工布敷设时两端应延伸嵌入石笼。镇脚以上为生态护坡,本次为保证永久边坡稳定,根据计算成果,护坡坡比不陡于1:2.0。

本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影响较小。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建设。

(二)本批复不能代替行业部门对项目本身设计的审批,工程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后方能实施。

(三)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四)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书面告知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五)施工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内倾倒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建筑垃圾,确保行洪安全。

(六)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应书面通知我局参与项目的综合验收,本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八)木耳镇、双凤桥街道、王家街道应加强对本洪水影响评价批复后项目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管。

附件:1.专家评审意见

2.涉河建筑物控制点坐标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利局    

                              2026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