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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157MB0B184113/2026-0003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成文日期:
2026-03-16
发布日期:
2026-03-16
标  题
重庆市两江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6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公示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重庆市两江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6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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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近期市财政局下达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有关文件,结合我区2026年度项目库项目储备实际情况,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财政局认真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并报经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现将2026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传真等形式反映。政务服务热线:12345;区财政局:023-67137680;区乡村振兴局:023-88792975;纪律监督电话:023-86016088。


重庆市两江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3月16日


两江农发〔2025〕2号


重庆市两江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两江新区财政局

关于2026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

近期,市财政局印发了提前下达中央、市两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有关文件,结合我区2026年度项目库项目储备实际情况,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认真研究,并报经区人民政府筹备组审批通过,现将2026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本次拟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5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3万元,配套区级衔接资金87万元,共计135万元。另外,业主自筹资金8.65万元。具体安排计划如下:

(一)两江新区2026年度到户到人扶持项目87万元。(区级资金87万元,该项目要求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发放,资金提前下达到镇,其中:玉峰山镇6.6万,木耳镇12.9万,古路镇26.4万,龙兴镇0.6万,石船镇18.6万,洛碛镇21.9万。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责任单位:有关镇人民政府)

(二)两江新区2026年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项目8.46万元。(中央资金5.46万,市级资金3万元。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三)两江新区洛碛镇水溶洞村张关面厂2026年度设备升级改造项目16.2万元。(中央资金11.34万元,自筹资金4.86万元,责任单位:洛碛镇)

(四)两江新区洛碛镇大天池村2026年度周天全基地建设项目12.59万元。(中央资金8.8万元,自筹资金3.79万元,责任单位:洛碛镇)

(五)两江新区石船镇民利村2026年度产业项目19.4万元。(中央资金19.4万元,责任单位:石船镇)

二、加强资金项目监管

(一)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一是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加强资金项目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早安排早动工,不得擅自停工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科学组织实施。二是所有项目均已按“村级申报、镇级审核、区级评审、市级备案”程序入库,请有关单位核实完善入库程序性资料。三是做好项目全过程绩效监管。产业项目应制定分配方案,带动监测对象、脱贫户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增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申报表。所有资料请于2026年1月10日前交到区乡村振兴局。

(二)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要加强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快项目施工,倒排项目建设工期,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动手,科学合理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停工停产,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按照方案时间节点保证项目如期完工。

(三)做好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牢固树立财政衔接资金“高压线”的意识,严禁挪作他用,并严格按照区级报账制流程,进行报账。资金项目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做好镇村两级年度资金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过程等公示。

(四)做好资产后续管护。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衔接资金项目形成的资产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分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确权登记,同时明确管护主体,规范后续管护和运营。


附件:1.两江新区2026年到户到人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两江新区2026年度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任务表


重庆市两江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两江新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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