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 > 办理结果

索 引 号:
11500157MB0B18921G/2026-00023
发文字号:
两江民许准字〔2026〕26号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3-23
发布日期:
2026-03-25
标  题
重庆市两江新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两江民许准字〔2026〕26号)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有效性:
重庆市两江新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两江民许准字〔2026〕26号)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字号:

重庆江北卓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单位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住所变更为:重庆市两江新区五红路19号幼儿园。按照你单位提交的章程草案准予核准。

                        重庆市两江新区民政局

2026年3月23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