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市两江新区民政局
关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两江新区失能特困人员兜底保障工作,提升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服务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2019〕121号)文件精神,结合两江新区实际,区民政局起草了《重庆市两江新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电话、邮件等电子或纸质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6年8月8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两江新区民政局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双湖路111号
电子邮箱:452506393@qq.com
联系电话:023-86015056
附件:1.重庆市两江新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两江新区民政局
2026年7月8日
附件1
重庆市两江新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作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按照《关于印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2019〕1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两江新区失能特困人员兜底保障工作,提升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服务质量,让失能特困人员得到集中妥善照护,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重庆市两江新区复兴福利院为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为失能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日常照料、疾病治疗等方面服务,满足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切实保障失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和照料服务需求。
二、主要内容
(一)合理确定对象。集中照护工作主要保障对象为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依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规定)。
(二)规范费用标准
特困人员供养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运行管理费由所属镇街向区财政局申报预算,据实结算给委托运营企业,具体实施方式如下:
1.特困人员经费
(1)特困人员供养金。按照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相关规定的最新标准(现行标准为1001元/人/月)全额划拨给委托运营企业,并由委托运营企业进行专项核算。
(2)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市级照料护理补贴按照市级有关文件执行(现行标准为全失能特困人员500元/人/月、半失能特困人员300元/人/月、自理特困人员100元/人/月);区级照料护理补贴按照半失能特困人员1100元/人/月、全失能特困人员1700元/人/月执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由所属镇街按实际人数核算拨付给委托运营企业。同时,区级照料护理补贴标准随市级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同幅度增长。
2.运营管理费用。因重庆市两江新区复兴福利院整体已公建民营,运营管理费用由特困人员所属镇街按照特困人员供养金的20%划拨给委托运营企业。
(三)遵循自愿原则。重庆市两江新区复兴福利院作为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其他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也可以提供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所属镇街可根据距离、收费标准等自愿选择机构,费用参照本条第二点规范费用标准(含特困人员经费、运营管理费用)予以保障,超出标准产生的费用由所属镇街自行保障。
各镇街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有集中照护意愿的失能特困人员均入住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机构。重庆市两江新区复兴福利院要加强安全管理,改善设施设备和照护条件,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失能特困人员的权益,让失能特困人员得到妥善照护,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附件2
关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
起草说明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切实提升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服务质量,精准落实兜底保障政策,规范集中照护服务流程、费用标准及管理要求,切实保障失能特困人员基本权益,增强特殊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两江新区民政工作实际,亟需制定实施方案。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2019〕121号)。
二、文件制定过程
为确保方案科学合规、贴合实际,两江新区民政局围绕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作开展专项起草工作。首先开展前期调研梳理,全面摸排辖区失能特困人员底数、照护需求、现有经费保障标准等,明确方案制定方向;其次对标上级政策要求,严格对照渝民〔2019〕121号文件精神,结合市级、区级特困人员供养及护理补贴最新标准,细化完善照护对象、费用标准、服务内容、保障措施等核心条款;最后形成《重庆市两江新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理确定对象。集中照护工作主要保障对象为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依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规定)。
(二)规范费用标准。特困人员供养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运行管理费由所属镇街向区财政局申报预算,据实结算给委托运营企业。
(三)遵循自愿原则。重庆市两江新区复兴福利院作为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其他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也可以提供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所属镇街可根据距离、收费标准等自愿选择机构。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方案所涉供养金、照料护理补贴等费用标准均执行重庆市及两江新区现行最新标准,后续市级相关补贴、供养标准调整时,区级对应标准将同步同幅度动态调整,无需另行发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