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区教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招生管理 > 招生政策

两江新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日期:2026-05-21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字号:

摘自《重庆市两江新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两江新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两江教发〔2026〕2号)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市教育大会工作部署和教育部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6〕2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围绕“扛起新使命奋进新征程加快打造现代化新重庆建设重要增长极和动力源”的总体目标,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

202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缓学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划片对口招生学校核实后,报区教委备案。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二)坚持免试入学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各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公办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

(三)坚持规范公平

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变相提前招生、收取“择校费”“意向金”或将招生与赞助挂钩,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任何学校和机构违反招生政策承诺择校入学、提前入学的,视为违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

(四)坚持公民同招

严格落实国家、市级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公办校、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新区统一管理,在统一时间同步开展招生工作。

(五)坚持“两不变一提升”

严格执行行政区划调整“两不变一提升”(入学政策不变、办学模式不变、办学水平提升)工作要求,2026年义务教育各类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保持不变,公办学校招生划片范围不做调整,摇号入学政策保持不变,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能够就近、公平地接受教育。办学模式保持稳定,优质学校领办的“教共体”学校,在行政区划调整后仍继续由优质学校领办,实施一体化管理,确保学校高质量发展。

三、入学办法

(一)“三对口”入学

两江新区户籍学生实行以“三对口”为基础的公办校划片入学,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划片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入学。全区2026年各校招生划片范围不做调整。学校在规定时间对外发布经区教委审核同意后的招生公告或简章,招生报名工作启动后严格执行。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在中心城区(主城八区加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常住的,户主、房屋产权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单持或与父母、适龄儿童少年共持100%房屋产权),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两江新区部分地区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根据2026年3月摸底,预测周边学校学位供给持续紧张,无法满足全部入学需求。预测学位紧张学校招生政策保持不变,学校具体入学办法和实施方案报区教委备案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对外发布招生公告或简章,招生报名工作启动后严格执行。因学位紧张无法在预测学位紧张学校的入学需求,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2026年义务教育入学预测学位紧张学校名单见文末)。

(二)非“三对口”入学

两江新区全面落实《重庆市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的六条措施》(渝教基发〔2026〕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统一保障,切实维护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同等就学权利,简化入学手续。非人口集中流入地区学位充足学校实行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各公办学校在保障“三对口”入学且学位空余前提下,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房屋产权、实际居住等信息,招收以下不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学生或由区教委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额满为止。学校不得组织入学测试,与“三对口”入学同等享受教育权益。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本校招生服务范围。

——适龄儿童少年或监护人房产在两江新区。

——适龄儿童少年和监护人在两江新区实际居住、监护人合法稳定工作。

(三)摇号入学

“民转公”学校义务教育阶段采取执行合法入读协议及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协议(未履行的购房协议)入学”、“随机派位(摇号)”顺序分批次、分类别招生。各类合法入读协议由对应学校按照“公参民”治理工作要求,原则上在招生工作启动前完成当年合法入读协议资格审查和入学登记确认,凡资格审查和入学登记确认逾期的,按照现行划片政策入学。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报名资格由对应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方可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报名,各民转公学校摇号报名范围保持2025年不变。学校在规定时间对外发布招生公告或简章(含摇号报名范围等相关要求),招生报名工作启动后严格执行。(2026年民转公学校名单及义务教育阶段摇号报名范围见文末)

根据摸排,部分公办校2026年学位供给无法满足全部入学需求,可以实行摇号入学,招生政策保持不变,具体入学办法和实施方案由学校报区教委备案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对外发布招生公告或简章(含摇号报名相关要求),招生报名工作启动后严格执行。(2026年义务教育摇号入学公办学校名单见文末)

(四)民办学校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方案实行审批下的备案制,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区教委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管控,各校不得超计划招生。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报名申请入学,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进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随迁子女”按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办理。学校在规定时间对外发布招生公告或简章,招生报名工作启动后严格执行。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渝教计发〔2018〕5号)规定,各民办学校需在办理入学登记前确认申请入学的学生父(或母)或监护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违规接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入学。民办学校名单如下:

巴川量子学校(小学、初中、普高)、新学道学校(小学、初中)、知易外国语学校(小学、初中、普高)、加洲实验小学(小学)、英华学校(小学、初中)、为明学校(小学、初中、普高)、华师中旭学校(小学、初中)、巴蜀常春藤学校(小学、初中)、启诚巴蜀小学(小学)、哈罗礼德学校(小学、初中)、正大德善学校(小学、初中)

(五)其他入学

1.两江新区户籍二孩或多孩需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校“幼随长学”,根据原有政策统筹安排入学。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时,家长可在报名前,在两江新区教委基础教育科自愿申请绑定摇号。一经绑定,多胞胎只需一人参与报名、摇号,若摇中则视为全部摇中;若多胞胎多人参与报名、摇号,则视为自愿放弃绑定,按独立个体参与摇号。报名前未申请绑定摇号,按独立个体参与摇号。

2.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和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本区户籍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或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本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户籍地对口学校在区教委指导下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班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由户籍地对口学校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户籍地对口学校指导家长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所有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户籍地对口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注册学籍。

3.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教班,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优先招收两江新区户籍义务教育阶段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教班入学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招生方案需报区教委审查备案。专门学校招生由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评估后,按有关规定适时办理。

4.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港澳同胞及华侨子女在渝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通知》(渝教外〔2013〕6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渝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通知》(渝教外〔2013〕63号)规定,来我区投资、工作或居住的港澳台同胞和华侨的适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家长于每年6月持有关部门(侨办等)出具的证明函或备案说明到区教委提出入学申请,由区教委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5.外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理。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国际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两江新区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定点学校名单如下:重庆耀中国际学校、重庆市诺林巴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重庆莱克顿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6.公租房、配住廉租房子女在对口学校入学;城市建设中政府拆迁行为拆迁户人员子女实行统筹安排入学。

四、工作要求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对学生信息采集、资格审核、学校招录、确认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全流程实行数字闭环管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或变相通过线下方式招收学生。对于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设立线下报名登记服务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做好网上报名入学登记工作。

各校按照招生时间节点和流程,科学引导家长错峰报名,全时段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招生政策、咨询答疑等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取消水电气费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严禁学校利用“渝快办”以外的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五、投诉和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67008211

石马河街道、大石坝街道、观音桥街道、华新街街道、五里店街道、江北城街道、寸滩街道、铁山坪街道、郭家沱街道、鱼嘴镇、复盛镇、五宝镇

联系电话:67008212

鸳鸯街道、大竹林街道、人和街道、天宫殿街道、翠云街道、礼嘉街道、金山街道、康美街道

联系电话:67008213

两路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回兴街道、宝圣湖街道、仙桃街道、龙塔街道、龙山街道、龙溪街道、悦来街道、王家街道、龙兴镇、木耳镇、古路镇、玉峰山镇、洛碛镇、石船镇、蔡家岗街道、水土街道、复兴街道、施家梁镇、童家溪镇

两江新区2026年义务教育入学

学位预测紧张学校名单

仙桃街道:渝北巴蜀小学、空港新城人和街小学、中央公园小学

蔡家岗街道:蔡家小学、两江小学、金兴小学、锦林小学、同源小学

水土街道:水土复兴片区小学教育用地6-12新建小学(两江春晖小学)、西大附中东区(对应小学教育用地6-12)

石马河街道:玉带山小学、华新小学(鹿鸣校区)

华新街街道:华新小学(福宁校区)

观音桥街道:新村嘉澍小学、鲤鱼池小学

五里店街道:新村致远小学

人和街道:金州小学(西校区)、星湖学校、重光小学

金山街道:金山小学(栖霞路校区)、金童小学(金山小学金童校区)

鸳鸯街道:金山云翠小学(金山小学美利山校区)、博雅小学(雅尚校区)、逸翠小学、西大附中金州学校、重庆市八中两江金溪中学、两江新区人民小学

礼嘉街道:礼嘉实验小学、两江巴蜀初级中学、星光礼嘉学校(礼嘉校区)

天宫殿街道:四川外国语大学附中两江中学(十方界)、星光学校(水晶郦城校区)

两江新区2026年民转公学校名单

及义务教育阶段摇号报名范围

一中寄宿学校:两路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回兴街道、宝圣湖街道、仙桃街道

皇冠实验中学:龙塔街道、龙山街道、龙溪街道

鲁能巴蜀小学:鲁能星城13个街区

首地人和街小学:悦来街道

南开两江中学、两江人民小学:龙兴镇

鲁能巴蜀中学、八中宏帆中学、18中学御龙天峰校区、新村同创小学、新村国奥小学、新村国兴小学、鲤鱼池泽善小学:石马河街道、大石坝街道、观音桥街道、华新街街道、五里店街道、江北城街道、寸滩街道、铁山坪街道、郭家沱街道及鱼嘴镇、复盛镇、五宝镇

鲁能巴蜀中学:鲁能星城13个街区

第一双语学校、两江巴蜀学校、巴蜀蓝湖郡小学:鸳鸯街道、大竹林街道、人和街道、天宫殿街道、翠云街道、礼嘉街道、金山街道、康美街道


两江新区2026年义务教育摇号入学公办学校名单(不含民转公学校)


重庆八中

中央公园小学

金州小学

两江新区人民小学

博雅湖霞小学

兼善中学蔡家校区

西大两江实验学校

重庆市两江新区教育委员会


“两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号:cqljxqjyj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