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重庆市玖玖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3316564932
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天城东路157号14号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于2026年2月11日参与了重庆市渝北职业教育中心监控系统储存扩容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BQ26A00012)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于2026年3月4日向采购人递交《放弃成交资格的说明函》。采购人向我局反映中标人重庆市玖玖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据此我局开展了调查核实,确认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情形属实。重庆市玖玖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关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三、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基准的通知》(渝财规〔2023〕4号)附件1《重庆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基准—政府采购类》第42项中“较轻”裁量阶次的处罚标准之规定。
四、处罚结果
本局决定对重庆市玖玖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4595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五、处罚日期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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