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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生育服务证登记的对象?
日期: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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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辖区或在本辖区居住一月以上的外来人员生育一、二孩、三孩(已经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者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依法再生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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