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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 主体 |
公开 依据 |
公开依据具体条文 |
公开 时限 |
公开 渠道 |
其他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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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
第二十四条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
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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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方式及时间。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逐级汇总。县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汇总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月20日前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并向社会公布。地市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汇总所属部门和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3月10日前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并向社会公布。省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汇总所属部门和地市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3月31日前向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并向社会公布。 |
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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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
(四)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基层政府(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 |
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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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
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
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一、(八)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底前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及其部门率先完成,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逐步探索建立本地区、本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
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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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 |
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二、(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深化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国务院试点部门的权责清单,除涉密事项外,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要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地方各级政府要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省级政府要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
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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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 |
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二、(五)广泛征求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起草部门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文件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并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调整的,起草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立意见沟通协商反馈机制,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 |
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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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目录 |
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
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地方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按权限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
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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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
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
(七)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明白办事。全面公布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抓紧制定国务院试点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部分地区试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压缩负面清单;加快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家职业资格、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等各方面清单,并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向社会开放。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
及时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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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
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八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在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应当在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以及可能受影响的其他单位和地区公开。 |
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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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
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三、(六)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
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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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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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信息 2.其中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
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
(一)明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 自2017年7月31日起,行政处罚信息在公示网站公示期限暂定为一年,其中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暂定为三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示期限起始时间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限届满的,公示网站应当撤下相关信息,不再对外公示,并不再作为失信惩戒依据。公示网站应于7月31日前对已公示的存量数据进行系统梳理,撤下公示期限届满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 |
1.公示期限暂定为一年 2.公示期限暂定为三年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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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的报告 |
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六)加强事后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地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
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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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 |
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三、(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公开方式方法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又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 |
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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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耕地补偿的具体范围、补偿资金、监督管理等信息 |
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
第九条对开展重要生态环境要素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中央财政按照下列分类实施补偿(以下称分类补偿):(一)森林;(二)草原;(三)湿地;(四)荒漠;(五)海洋;(六)水流;(七)耕地;(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水生生物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其他重要生态环境要素。前款规定的补偿的具体范围、补偿方式应当统筹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生态保护成效等因素分类确定,并连同补偿资金的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等事项依法向社会公布。中央财政分类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分领域制定。 |
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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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 |
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
第七十九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和职责分工,对长江流域各类保护、开发、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长江流域自然资源、污染长江流域环境、损害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等违法行为。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有权依法获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举报和控告破坏长江流域自然资源、污染长江流域环境、损害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等违法行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长江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参与和监督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
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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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 |
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一)突出公开重点。 1.住房保障领域。在项目建设方面,主要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包括建设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计划户型)、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 |
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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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情况 |
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三、(七)公共文化体育领域。立足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
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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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贫困识别、贫困退出等信息 |
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三、(一)脱贫攻坚领域。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为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事业提供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 |
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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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移民资金的使用情况 |
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
第四十三条有移民任务的乡(镇)、村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乡(镇)、村移民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
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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