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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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比选文件
重庆市两江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医育融合舆情监测年度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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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成交供应商 数量(名)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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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育融合舆情监测年度服务 |
200000.00 |
0 |
1 |
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现场投标要求:
1.现场投标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6419办公室
2.现场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22日北京时间17:30
(三)现场开标时间:2026年4月23日北京时间9:30
(四)开标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两江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ww.ljxq.gov.cn/bm/qwsjkw/)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人:重庆市两江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23)67860633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义学路32号
“※”标记的服务条款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处理。
核心监测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系统监测:实行 7×24 小时不间断运行模式,监测范围需全面覆盖各类平台,涵盖主流社交平台、新闻网站、短视频平台、论坛贴吧、自媒体账号、行业垂直平台等。
1.2人工监测:在工作日安排16小时(时段为9:00 - 23:00)由专职团队进行值守。在非工作时段,则通过系统预警与人工紧急响应机制(响应时效不超过30分钟),以确保重大舆情不被遗漏。
1. 报告类型及周期:包括周报、月报、季度报和年报。
2. 临时专项报告:在重大舆情事件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需提交事件分析专项报告,报告内容涵盖传播路径、舆情走向以及处置建议。
3. 报告核心内容:
3.1基础数据:包含舆情总数(含正面、中性、负面占比)、传播量(阅读量、转发量、评论量)、高峰时段以及主要传播平台。
3.2话题分析:核心舆情话题TOP10(附典型案例)、热点话题溯源以及舆情演变趋势。
3.3分类统计:对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舆情数量进行分类统计,同时统计舆情类型分布(如服务投诉、医疗事故、政策解读等);排名要求(月报):公立医院舆情数量按负面占比辅助排序,私立医院舆情数量按传播影响力辅助排序。
3.4风险提示:明确潜在舆情风险点、高敏感话题预警以及后续关注重点。
3.5优化建议:针对高频舆情问题,提出行业规范、机构管理等方面的改进建议。
提供网络舆情演练服务1次。
1. 响应时效:针对重大/敏感、突发舆情(按照双方约定标准予以界定),在接到通知后的 30 分钟内启动处置流程,必要时提供处置方案。在工作时段对舆情动态进行实时跟进,在非工作时段通过专属联络通道保持沟通。
2. 处置服务内容:
2.1不实舆情处理:协助收集不实信息的证据,撰写举报材料,向相关平台申请删除/下架相关内容,并跟进处理进度,直至舆情平息。
2.2舆情引导:提供正面发声的话术建议,协助联系权威媒体或专家进行澄清,引导舆论走向。
2.3舆情管控:监测舆情的扩散范围,协调平台资源(若有)限制负面信息的传播,降低其影响。
2.4后续跟进:在舆情处置后的 72 小时内跟踪舆情余波,确保无二次扩散。
1. 安排专人进行运维,并在合作期内提供免费升级服务,视具体情况对服务方案进行调整与优化。
2. 数据安全方面:严格遵循国家数据安全相关法规,对舆情数据实施加密存储,确保不泄露我方及相关机构的敏感信息,同时定期开展数据备份工作。
3. 专属服务团队: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组建微信群,提供 7×24 小时的专属联络通道(如电话、微信、企业微信等),以保障沟通的顺畅性。
4. 强化正面引导,传播积极声音,全年市级主流媒体发布稿件数量不少于50篇。
“※”标记的商务条款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处理。
(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验收,成交供应商予以协助。
供应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本项按进度分两次付款,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80%,项目执行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一)若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和配套货物不符合合同及采购文件(合同)要求的质量、服务标准或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保留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责任的权力;
(二)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虚假应标的,亦可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一)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二)供应商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供应商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小组将有权不予接受,供应商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三)如供应商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证明文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一)采购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若响应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供应商不需要到投标现场)。
(二)评审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投标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投标申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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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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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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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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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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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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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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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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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供应商资格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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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如果有)。 | |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从投标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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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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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申请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采购文件“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署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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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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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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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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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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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篇、第三篇中规定的内容进行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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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
(三)澄清有关问题。评审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五)评审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请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报价、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六)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商务部分得分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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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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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比选报价 (15%) |
比选报价 (15分)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高于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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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部分(65%) |
舆情监测服务方案 (20分) |
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提供舆情监测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①数据采集、②分析研判、③舆情培训服务、④具有自主可控的舆情监测系统等。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0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5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0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5分; 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1.提供书面方案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①方案内容缺项;②缺少任意一项内容的针对性描述分析;③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④内容存在逻辑漏洞或内容存在常识错误;⑤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任意一种情形。 上述任意一种情形均作为1处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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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能力(25分) |
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提供报告编制方案,方案内容包含:①对相关报道及其传播路径进行可视化分析、②结合数据模型对传播力和影响力量化分析,③舆情研判并提出处置建议等。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5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0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5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0分; 方案内容存在4处瑕疵得5分; 方案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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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服务方案(20分) |
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提供人员配置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项目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员工培训和考核管理及规定等。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0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5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0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5分; 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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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务部分(20%) |
企业业绩 (10分) |
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有与本项目类似的舆情监测服务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
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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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业绩(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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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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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派服务人员中有获得过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及以上新闻宣传奖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
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
1.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
1.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1.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投标人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或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投标;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签署、盖章的;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的实施时间、质量保证期及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
(八)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九)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十)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
(十一)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保证金的(如果有);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比选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竞争性比选文件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一)竞争性比选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及格式、响应文件格式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一经进入评审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比选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投标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评审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一)投标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保证金(如果有)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四、比选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五)提交投标申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竞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4.响应文件可以现场递交也可以通过邮寄递交。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并请确保开标前送至重庆市两江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6419办公室(请自行确保快递安全,若出现快递遗失、损坏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6.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见第一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六)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投标,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应当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重庆市两江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ww.ljxq.gov.cn/bm/qwsjkw/)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的同时,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比选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比选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比选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竞争性比选文件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比选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交货时间及地点、报价要求等。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竞争性比选文件
(一)竞争性比选报价函
竞争性比选报价函
(采购单位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1.愿意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竞争性比选的有效期为 90 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比选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比选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相关规定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比选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8.我方同意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有)。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比选通知书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9.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采购执行编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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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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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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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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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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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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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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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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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运输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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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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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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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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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竞争性比选文件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执行编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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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服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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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时间及地点、报价要求等(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执行编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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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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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法定代表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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