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 > 处罚决定

索 引 号:
11500157MB0B188332/2026-00135
发文字号:
渝两江卫医一片区罚﹝2026﹞18号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6-06-16
发布日期:
2026-06-18
标  题
行政处罚公示(渝两江卫医一片区罚﹝2026﹞18号)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行政处罚公示(渝两江卫医一片区罚﹝2026﹞18号)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字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行政相对人代码

公民身份号码

500382XXXXXXXX8295

法人

法定代表人

/

自然人

姓名

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两江卫医一片区罚〔202618

违法行为类型

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512月至20264月在渝北区扶正堂保健按摩服务部(非医疗机构)为患者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裁量基准编码:YL025A

处罚类别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05元,

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金额

没收违法所得1805元,

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6616

处罚机关

重庆市两江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