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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向医堂诊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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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2MACKQ16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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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法定代表人 |
向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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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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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两江卫医一片区罚﹝2026﹞2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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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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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
重庆向医堂诊所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5日使用仅取得临床类别、内科专业的的执业助理医师吴x为患者朱xx开展中医针刀技术,该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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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第YL044A项、《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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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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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金额 |
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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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5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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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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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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