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重庆罗瀚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永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60N44K3R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峡路1号4幢4-1号
我局于2026年1月20日对你单位进行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025年12月5日夜间,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承建的重庆观宸项目07-3一批次景观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地址位于观音桥街道建北四支路与花园路交叉口,你单位在该地块进行产生噪声的作业。原江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2026年1月19日提供的监测报告{江环(监)字〔2025〕第ZF315号}显示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N1点,夜间等效声级和夜间最大声级监测结果均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建筑施工声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其中夜间等效声级监测结果超标8分贝,夜间最大声级监测结果超标11分贝。你单位排放的噪声超过噪声排放标准,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为凭:
1.重庆罗瀚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重庆罗瀚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永红的身份证复印件;3.被调查人彭某的身份证复印件;4.重庆罗瀚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给被调查人彭某出具的委托书;5.观音桥组团I分区07-3地块施工许可证复印件;6.重庆罗瀚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承建重庆观宸项目07-3一批次景观工程的施工合同复印件。证据1-6由重庆罗瀚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生产经理彭某于2026年1月20日提供。
证据1-6证明重庆罗瀚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是12月5日夜间观音桥组团I分区07-3地块的作业单位,本案的违法主体是重庆罗瀚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7.我局提供的2025年12月5日夜间投诉单;8.我局提供的2026年1月19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9.我局制作的2025年12月5日夜间现场影像资料;10. 2026年1月19日江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报告{江环(监)字〔2025〕第ZF315号};11.2026年1月20日执法人员对重庆罗瀚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生产经理彭某所做的调查询问笔录。
证据7-11证明重庆罗瀚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于12月5日夜间在重庆观宸项目07-3一批次景观工程作业过程中超过标准排放噪声,属环境违法行为。
12.我局2026年2月3日印发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渝两江环二片区责改〔2026〕6号),证明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13.2026年2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证明重庆观宸项目07-3一批次景观工程已于2025年12月15日完工,不再排放噪声影响周围居民。
14.我局2026年3月30日印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渝两江环二片区罚告〔2026〕5号),证明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15.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证明执法人员符合法律规定,其所收集提供之文书、证据具有合法性。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条“排放噪声、产生振动,应当符合噪声排放标准以及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的规定。
鉴于你单位于检查过程中主动停止吊装乔木的作业,消除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查询2025年12月5日夜间投诉记台账可知,重庆观宸项目07-3一批次景观工程作业噪声扰民即时投诉仅有一次,造成的社会影响轻微并及时改正。依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规定,参照《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环规〔2025〕6号)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和第十四条“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当事人具有多种裁量情节的,按照下列规则实施处罚:(一)具有2个或者2个以上从轻情节且不具有从重情节的,一般按照最低处罚幅度实施行政处罚”的规定,处罚金额为壹万元整。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壹万元整。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向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缴款联系人,重庆市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局:雷若麟,联系电话:88305050)
重庆市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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