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蜀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江北区C01单元04街区G18-1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505-500105-04-05-110492)和《江北区C01单元04街区G18-1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石马河街道玉带山社区、大石坝街道石门社区,为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155377.0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1955.65m2,半地下建筑面积33421.37m2),包括居住用房、幼儿园、配套设施、公共建筑、商业建筑、车库及设备用房、人工湖、景观绿化等。总计容建筑面积97150.60m²,绿地率为30.01%,容积率2.0,建筑密度28.13%。项目总占地面积5.94hm2,其中永久占地4.85hm2,临时占地1.09hm2。根据建设需要,在用地红线外设置施工营地1.05hm2/2处。项目总挖方8.72万m3,总填方0.98万m3,余方7.74万m3,余方全部调运至渝北区H01单元02街区D1-2/05地块回填。项目已于2025年6月开工,计划于2027年5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项目总投资1600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1224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94hm²。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设定。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表土保护率不计列。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投资
水土保持总投资630.74万元。其中:主体已列594.84万元,方案新增35.9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0.15万元,植物措施0.96万元,监测措施13.35万元,施工临时措施1.74万元,独立费用9.82万元,基本预备费1.5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32万元8.31992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及时向区税务局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本方案批准后,项目的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符合“水利部第53号令”第十六条明确的情形,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报我局审批。
(七)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八)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附件 1.江北区C01单元04街区G18-1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江北区C01单元04街区G18-1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3.江北区C01单元04街区G18-1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专家组名单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利局
2026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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