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礼慈路连接L42路西段道路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9-500112-48-01-104114)和《礼慈路连接L42路西段道路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礼嘉街道、康美街道,道路全长1765.60m,其中主线道路全长1642.90m,还建道路全长122.70m,项目含1座隧道(隧道长196.17m)、1座桥梁(桥梁长78.50m),2处人行天桥,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为30km/h,标准路幅宽度为21m,双向4车道。项目总占地面积6.22hm²,其中永久占地4.12hm²,临时占地2.10hm²,项目未新增施工生产生活区和施工便道。项目总挖方20.21万m³(含表土剥离0.36万m³),总填方1.34万m³(含表土回覆0.36万m³),弃方18.87万m³,其中4.23万m³余方运至六纵线(六横线至三环高速段)K1+560-K2+600段、14.64万m³余方运至银翔城天誉学府G组团项目土石方工程回填利用。项目建设工期为2024年10月至2028年10月,总工期49个月。项目总投资约25820.9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14838.92万元。本项目不涉及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9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22hm²。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设定。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投资
水土保持总投资438.72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362.2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76.45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28.02万元,植物措施0.03万元,监测措施18.30万元,临时措施9.50万元;独立费用8.06万元,基本预备费3.8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71318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及时向区税务局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本方案批准后,项目的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符合“水利部第53号令”第十六条明确的情形,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报我局审批。
(七)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八)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附件:1.礼慈路连接L42路西段道路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礼慈路连接L42路西段道路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3.礼慈路连接L42路西段道路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专家组名单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利局
2026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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