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蜀都中学东侧道路(中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112-500105-04-01-201740)和《蜀都中学东侧道路(中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观音桥街道鸿恩寺片区,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两条道路,分别为规划道路和临时道路。规划道路设计起点起于蜀都中学一支路交叉路口,终点止于蜀都中学东侧道路(北段),设计车速2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标准路幅宽度22m,长度为310m。临时道路设计起点起于蜀都中学一支路交叉路口,终点止于蜀都中学一支路,双向四车道,道路标准路幅宽度16m,长度为69m(实际实施长度34m),道路全长379m。项目总用地面积1.31hm2,其中永久占地0.71hm2,临时占地0.60hm2,项目总挖方12.89万m3,总填方0.03万m3,余方12.86万m3,余方全部运至两江新区两路组团G标准分区G59、G61地块回填利用。项目已于2024年6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9月完工,总工期28个月。项目总投资约18121.98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11296.88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31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设定。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表土保护率、林草覆盖率不计列。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投资
水土保持总投资91.3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74.86万元,方案新增16.5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费3.78万元,独立费用10.08万元,基本预备费0.8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83414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及时向区税务局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本方案批准后,项目的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符合“水利部第53号令”第十六条明确的情形,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报我局审批。
(七)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八)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附件: 1.蜀都中学东侧道路(中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蜀都中学东侧道路(中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3.蜀都中学东侧道路(中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专家组名单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利局
2026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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