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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157MB0B97922A/2026-00006
发文字号:
两江水利许可〔2026〕6号
发布机构:
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6-01-12
发布日期:
2026-02-04
标  题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寸滩国际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C区路网工程(260台地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有效性: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寸滩国际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C区路网工程(260台地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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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寸滩港城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重庆寸滩国际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C区路网工程(260台地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507-500351-04-01-996212)及《重庆寸滩国际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C区路网工程(260台地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寸滩街道。项目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六条道路总里程为3.012km,其中CH1路和CZ2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长度分别为677.302m775.782m,设计时速3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标准宽度24.5m;城市支路四条,设计时速20km/h,双向两车道,道路标准宽度16m,分别为CH2路设计长度202.355mCH3路设计长度181.992mCH4路设计长度193.991mCZ1路设计长度980.246m。施工生活区临时租用寸滩既有管理用房,施工便道利用周边既有道路,项目建设新增1处施工生产区。项目计划于20261月开工,预计202712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项目总投资15001.9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872万元。工程总占地面积9.10hm2,其中永久占地7.18hm2,临时占地1.92hm2。土石方开挖总量为16.76m3,回填总量6.46m3,余方10.30m3,余方待项目施工招标完成施工单位进场后,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渣土消纳许可,取得渣土许可后及时向两江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项目表土不具备剥离条件,故不涉及表土剥离及保护利用。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10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五)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2%。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232.4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1144.38万元,方案新增投资88.10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包括工程措施费0万元,植物措施费0万元,监测措施费13.36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21.11万元,独立费用36.62万元,预备费4.2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73636万元(127363.6元)。

四、建设中水土保持要求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编制水土保持设计篇章,并作为主体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按照渝价〔201781号缴费标准及时向两江税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七)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1.重庆寸滩国际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C路网工程(260台地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

2重庆寸滩国际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C路网工程(260台地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利局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代章)

                           20261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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