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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罗伟,性别:男,执业证号:15001200310558331。
罗伟在担任重庆银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期间,因该律师事务所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行政处罚的行为,罗伟作为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重庆市两江新区司法局对罗伟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两江新区司法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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