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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两江新区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日期: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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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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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市级

区县级、

乡镇级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市级

县级

乡级

1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举报电话、地址等。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136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区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2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重庆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渝农发〔2024〕145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区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3

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

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强制免疫补助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   2.申报指南。包括补助对象、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实施方案>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规〔2025〕1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区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4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高素质农民培育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举报电话、地址等。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XX〕XX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区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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