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涉农补贴领域>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 > 申请指南

重庆市两江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两江新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6年两江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6-05-07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字号:

两江农发〔2026〕15号


重庆市两江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两江新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6年两江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136号)的要求,结合我实际情况,现将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研究制定的《两江新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两江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两江新区财政局

2026年4月23日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廖红英,联系电话:86830960;区财政局联系人:李冰洁,联系电话:67137664)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重庆市两江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完成我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13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各镇街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抓好组织实施,规范发放程序,做到应补尽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增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提升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一般农户使用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需经村社召开村民委员会同意后获取使用权,报镇街备案,方可补贴给种地农户。代耕种农户需到村委会报备登记,村委会核实属实上报镇街备案后可补贴。

(二)补贴依据。因区划调整,经请示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同意,原渝北区11个镇街以计税耕地面积为基准的实际种植面积申报。原江北区铁山坪街道、鱼嘴镇、复盛镇、五宝镇4镇以实际种植面积申报。北碚区划入的蔡家岗街道、童家溪镇、水土街道、复兴街道、施家梁镇5个镇街在耕地确权面积的基础上按实际种植面积申报。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撂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申报。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耕地,可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标准。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上年结转资金测算确定。为确保区划调整平稳过渡,原渝北区11个镇街按原渝北区农业农村委、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渝北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农发〔2025〕13号)执行;原江北区铁山坪街道、鱼嘴镇、复盛镇、五宝镇4个镇街按原江北区农业农村委、江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北农发〔2025〕20号)执行;北碚区划入的蔡家岗街道、童家溪镇、水土街道、复兴街道、施家梁镇5个镇街按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北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碚农业农村委〔2025〕85号)执行。

(四)补贴程序。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核定的补贴面积和测算的补贴标准,将补贴金额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补贴农户。各镇街负责补贴数据审核和公示。

1. 面积确认。2026年补贴发放面积以各镇街核定的面积为准。

2. 发放公示。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实行镇街、村社、小组三级公示,全面公开补贴政策、面积、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从《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中的“资金发放”栏下载发放花名册并加盖公章,导出时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涉及农户个人隐私的信息设为隐藏字段,在村社政务公开栏、各村民小组人口密集区域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七日。同时,各镇街在政府网站公示到户,并需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3. 资料上报。公示无异议后,镇街及时填报《两江新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复印备份,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原件报区农业农村委813室存档。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根据本方案要求,将上年度结转资金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纳入补贴实施,并将2026年补贴发放数据上传至“一卡通”系统。补贴资金将于2026年6月25日之前,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户,严禁以拨代支,不得截留、滞留或挪作他用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关乎农民切身利益,意义重大、涉及面广且备受关注。各街镇务必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并落实责任,保障工作按进度推进,确保工作质量。镇街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需对本辖区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全面负责。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镇街要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和种粮的积极性。

(三)夯实补贴基数。2027年全区统一补贴依据和补贴标准,各镇街要扎实做好补贴申报工作,引导农户规范申报。提前谋划,全面收集耕地种植面积、农户信息等核心数据,逐村逐户核实,建立台账,杜绝错漏谎报。12月30日前完成辖区申报。

(四)加强项目监管。各镇街必须严格执行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和档案管理制度,强化对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审核责任得到落实,并且要认真执行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同时,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社,督促和指导相关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予以纠正和处理。严格防范补贴资金的流失,对于任何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或滞留资金,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五)切实抓好涉稳涉访工作。各镇街按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落实信访责任制,建立信访台账,认真处理农民举报个案,将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信访案件,赢得群众理解认可。


附件:两江新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


附件


两江新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村名

社数(个)

补贴户数(户)

补贴面积

(亩,保留两位小数)

补贴标准(元/亩)

补贴金额(元)

备注

























































合计







镇街主要领导签字:            镇街分管领导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员签字: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