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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两江新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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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两江新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及时将民政领域各项工作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坚持基层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公开发布,以养老、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作为公开重点,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民政工作2025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3条。其中,政务信息动态918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7条,社会救助领域信息77条、养老服务领域信息18条,其中公开行政许可数121条,公开行政处罚结果数7条,行政监督检查16条,公示公告23条,其他政策文件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办公室统筹,各科室配合,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按照登记、分办、答复、审核、法核、送达、存档环节规范处理,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民政领域政府信息的关注。2025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等程序,全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规范性文件4件,保留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纳入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库统一管理,均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文字政策解读、图文政策解读,并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二是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策解读等要求,按照三审三校”“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加强信息采编、报送、发布等环节审核,推进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领导职责,对办公地址变更等信息进行动态更新调整,按时、准确、规范公开各栏目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强化门户网站信息日常管理,及时更新工作信息栏目,进一步提升信息时效性,让社会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最新民政工作动态。二是规范建设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两个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全面汇集了养老及救助领域标准目录、政策法规、服务指南、业务办理、行业管理、补贴发放等信息,做到定期更新信息,确保政策公开到位、资金发放透明,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可供群众查询。三是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新开设殡葬服务机构收费公示专栏,扩宽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建设、日常运维、发布更新等工作,严格按照网站监测通报情况进行整改完善,对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准确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和及时性。做到按时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内容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培训督导,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各科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邀请业务骨干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各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公开质效。细化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全流程规范,梳理政策文件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建立信息动态更新与定期核查机制,每月对公开内容进行1次全面排查,及时更新失效信息、补充遗漏内容,为公众提供高效、准确的民政信息。三是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打破单一文字发布模式,针对民生政策、办事指南等重点内容,制作图文解读、流程图等多样化素材,同时开通意见反馈热线,收集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建议,动态调整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内容涵盖原江北区民政局渝北区民政局、原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202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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