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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两江新区特困救助供养服务指南
日期: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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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1.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

2.办理条件:城乡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经审核符合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规定的纳入保障范围。

3.救助供养标准: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001,全护理补贴每人每月500元、半护理补贴每人每月300元、全自理补贴每人每月100

4.办理流程

户主申请——选择渝快办/微信小程序-渝悦·救助通进行线上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审查受理——镇街

调查核实——镇街、村居

镇街审核——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初审意见公示——镇街、村居

民政审批——区民政局

长期公示——镇街、村居

放救助

5.办理时间、地点:线上渝悦·救助通,线下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申请人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联系方式:8601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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