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两江新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6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本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优化两江新区管理体制的决定》(渝委发〔2016〕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主要研究制订科技创新改革发展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构建创新体系,组织拟订创新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推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成渝地区科创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负责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招商引资及服务工作;负责科技创新服务管理体系、科技投融资体系、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负责科技创新相关平台、基地(园区)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孵化、科技金融、成果转化、科技服务及科技人才等相关工作,按规定做好相关项目专项资金、扶持资金、引导基金的申报、使用和监管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以一定的形式记录、保存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有如下3种:
(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ljxq.gov.cn/)
(二)现场公开,张贴于本机关公告栏或其他需要公开的区域。
(三)重庆市两江新区科学技术局综合科查阅。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寸滩街道金港新区16号行政服务中心9楼0927办公室;办公时间:0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67560201。
三、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重庆市两江新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我局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
申请人可以通过当面提交和邮寄2种途径递交申请表:
1.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寸滩街道金港新区16号行政服务中心0927办公室;工作时间:0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邮寄。收件人:重庆市两江新区科学技术局;收件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寸滩街道金港新区16号行政服务中心;邮政编码:400025。
(二)注意事项。
1.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两江新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寸滩街道金港新区16号行政服务中心0927室;工作时间:0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23-67560201(本电话仅提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
五、监督保障
申请人若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向两江新区区司法局(通信地址:两江新区寸滩街道金港新区16号14楼;联系电话:023-67742727)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