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居民身份证换领
2.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15]34号)
3.办理材料:十六周岁以下公民,申请人持原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请换领。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申请人持原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
4.办理地点:市内任一公安派出所。
5.办理机构:渝快办,警快办及两江新区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6.办理流程:(1)申请;(2)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3)受理点领证(或邮递指定地点领)。所需材料:十六周岁以下公民,申请人持原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请换领。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申请人持原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
7.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或自愿申请邮递领取)
8.收费标准:依据渝价[2004]592号文件规定,工本费收费标准: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
9.联系电话:023-67745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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