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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申领
日期: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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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居民身份证申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公通字
[2015]34
号)
申请条件:未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公民,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市内就近派出所申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
户籍地受理:居民户口簿。异地受理:(一)年满十六周岁公民。申请人本人持居民户口簿申请,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二)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监护人(父母)陪同申请人申请,监护人(父母)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公安机关拍照留存申请人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市内就近派出所。
办理机构:两江新区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流程:
(1)
申请;
(2)
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3)
受理点领证(或邮递指定地点领证)。
办理时间:
15
个工作日(或自愿申请邮递领取)
收费标准:依据渝财综
[2018]33
号文件规定,工本费收费标准:首次办理免费。
联系电话:
023-67745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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